5.体检前预约事项:网报开通后至现场确认前(周六、周日休息),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使用手机扫码预约体检时间:
扫码关注“惠安县医院”公众号
⑴手机扫码进行—关注“惠安县医院”公众号。
⑵患者服务----在线建档----卡号绑定(本人医保卡),如已建档,直接卡号绑定(本人医保卡)。
⑶预约挂号----选择“体检中心”----选择您所要预约的日期----确认预约。
注:在“我的”(个人中心)---我的预约,可以查询是否预约成功。
6.体检流程:
⑴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及惠安县医院就诊卡(医保卡、农保卡也可以用)到惠安县医院健康体检部,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⑵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开单缴费(普通教师492.83元,幼儿园女教师508.03元;各检查项目单价如有变动,以实际收费为准)后在健康体检部各科室进行检查;
⑶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交到前台;
⑷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留下体检表。待经期完毕后到体检中心妇科补检;
⑸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检后五个工作日到体检中心领取。
⑹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7.体检注意事项:
⑴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⑵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⑶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⑷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⑸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4.8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三)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时间)。
2.现场确认和认定(领证)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
层教育窗口(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3.领取证书时间: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工作安排,12月6日开始可以领取(邮寄)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0595-87310812、0595-87394096。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将在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及时邮寄给各申请人。
4.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未预约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现场认定。预约方式:申请人可自10月21日起扫码关注“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选择办事预约-我已阅读-我要预约-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预约(认定期间总号源数将多于网报总人数。办事前24小时无法取消当次预约)。
5.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和大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各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出生年月、申报学段)。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
检、现场审核等,对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认定机构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附件: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